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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银州区市场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个体工商户上报年报的工作提醒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3-15

关于个体工商户上报年报的工作提醒

来源:银州区市场局 时间:2023-03-15

个体工商户年报操作指南

  银州区广大个体工商户:

  为便于个体工商户顺利完成年度报告填报,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年报操作指南,可通过微信扫一扫进入小程序查看。

  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填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务必警惕冒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以代办业务等为名,引诱点击非法钓鱼网站链接或关注公众号,录入企业、个人银行账号等信息从而行骗的骗局。如遭遇网络诈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须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工作,逾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