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区十届第三次会议第Z1003084号提案的答复
高龙委员您好:
关于推行中小学营养餐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中小学生的关心,您的提案有力地推动了银州区教育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高质量的提案让银州区教育局十分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食品卫生安全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必要条件,是关系到每位师生的一件大事,加强银州区各小学食堂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是我们的责任。
一、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与建设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在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2015年新建5小北侧教学楼及食堂,2016年建设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017年15小食堂改造工程,新建朝小食堂,2018年新建13小北侧教学楼及食堂,以及每年不间断的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教育系统基本情况:全区现有教师学校1所,素质教育中心1所,小学21所(城市18所,农村3所),直属幼儿园1所(实验幼儿园),有教职员工913人,在校学生15005人。
银州区管辖学校食堂:a级食堂7所(银冈、实验、5小、育华、13小、15小、18小),b级食堂6所,2所(银冈南校区、朝鲜族小学)食堂待评;辽宁省示范学校食堂3所(实验、5小、育华小学);营养配餐4所(8小、10小、12小、21小)。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有了很大提高,学生就餐环境有了极大改善,饮食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学校食堂日常管理
1.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1)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到位,我们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严格准入制度,建立有效机制。银州区的小学食堂现有两种经营模式:学校自营管理和餐饮公司营养配餐。都是经食药监严格审批。
(3)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定点采购原材料。各学校必须到具有相关资质的采购点定点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原材料,不允许从无资质的小摊贩或流动摊贩处购买任何原材料。2018年3月,市商务局根据《省服务业委、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5年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城市的通知》(辽服函〔2015〕119号)和(铁政办〔2016〕12号)文件要求,在全区学校食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广工作,要求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做到原材料采购有据可依,有源可查。
(4)督促年度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并且按时进行年度体检,及时换领有效的健康证,对患病的从业人员必须及时调离食品加工生产环节。在各类检查中未发现有未持健康证上岗的现象发生。
2.加强专项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食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多层次的管理,这就要求学校的食品卫生负责人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综合能力。为了及时将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和食品卫生管理的前沿信息传递给他们,不断提高食品卫生负责人的管理水平、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我局每年都会对学校的食品卫生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聘请食品卫生管理专家对其进行专题培训。
银州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监督管理,各学校食堂的具体管理人员则是对食堂一线最具体的管理,同时他们还承担着对本校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任务。他们对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采购、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必须有一名食堂专职管理人员,并且该人员必须是学校的正式职工。为了加强这部分人员的培训工作,我们采取系列专题讲座的形式,每年定几个专题,聘请不同的专家根据每个专题对食堂一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加大检查力度,形成长效督导机制
(1)组建专业队伍,加大内部督导。为了增强督导的专业性和督导队伍的稳定性,教育局联合食药监专家,成立一支特聘督导专家队伍,专门负责全区小学食堂的督导检查工作。
区教育局每学期初、每月都要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常规督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除此之外,我们还采用学校自查、不定期抽查、外聘专家组督查的方法,牢固树立坚持检查、常抓不懈的督导理念。
(2)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督导。我局非常重视与食药监局、卫生疾控的联合督导,定期到学校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意见书,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有力改善了食堂的卫生状况和经营管理现状。
(3)加大学生、家长监督力度。各学校都成立了由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和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学校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等进行督促、检查;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价格、花样品种等的看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大部分学校每学期设定一天为“家长开放日”,对学校食堂卫生及质量各方面进行监督。
(4)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以前期开展的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为基础,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使从业人员以规范的操作过程和良好的服务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靠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从业人员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切实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通过互联网真实完整地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渠道、加工制作等相关信息,使其共同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来。
三、食品安全监管履职尽责情况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是严把食品定点采购关,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大宗物品输入学校,食堂五类食品采购要有国家规定的“QS”标志食品并有供应方“三证”复印件;肉类、蔬菜要定点采购并且索证;二是严把食堂办证经营管理关,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许可范围;三是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食品卫生工作,饭菜要煮熟;要坚守岗位,做好防蝇、防鼠、防投毒等工作;四是要求市场局监管小卖部严禁向学生出售过期及“三无”食品。
2.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内部管理。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组织建设,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狠抓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认真分析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并跟踪检查;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保卫工作,强化食堂技防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和原料存放间;五是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水池注意做好消毒,龙头设备完好无损,并定期清洗消毒。
3.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一是编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三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学校定期对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四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应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禁止学生乱吃乱喝。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因地制宜开展“四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月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5.建立监督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积极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早餐的配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6.健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要求各校要组织人员经常性在校园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违法摆摊设点问题,要及时向市场所进行投诉举报,同时鼓励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学校周边售卖不合格食品的食杂店、流动小食摊贩等问题向学校、市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和区食安委举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投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抓具体、抓落实,确保全区师生的饮食安全。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铁岭市银州区教育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