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区十届第三次会议第Z1003021号提案的答复
张少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银州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就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建议答复如下:
一、国有益民物业公司启动运营,年内完成阳光园一区至七区的物业管理承接工作。2020年新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一并交由益民物业实施封闭管理。
银州区益民物业已于4月1日正式启动运营,现有人员47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保洁人员32人,保安7人;现承接阳光园四至七期物业管理工作。为有效开展物业管理,已对区域内的89楼,5431户分成两个园区(阳光铜钟园、阳光柴河园)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并逐步完善物业服务内容。下一步筹备承接阳光园一至三期、2020年改造完毕的老旧小区、重新规划整合封闭的弃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中心督促辖区内各物业公司严格依照《辽宁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针对各物业企业园区服务管理情况、被投诉情况等,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并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通报排名。
三月末至今我中心多次会同环卫分中心对绿洲新苑、恒通家园等10余个小区环境卫生的抽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物业沟通,存在问题严重的小区约谈物业负责人,进而加快落实问题整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通过每月(季度)的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各平台被投诉情况的回复满意率,年末开展《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通过银州区物业管理微信群等媒体进行通报。
三、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升群众业主意识。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小区内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任何人员无权干涉,为此,我局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方便小区业委会备案工作,明确了具体备案流程,并配合社区街道为筹备组前期工作提供政策法规解读,更好的推进全区业委会的成立。
铁岭市银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