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军、张有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地位和劳动收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银州区始终把提高社区工作者社会地位和劳动收入水平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通过协调争取、政策激励等方式,提高整体人员的待遇等。从而实现岗位留人、待遇留人,更好的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保证队伍的整体质量。
一、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银州区社区工作者从2018年到2022年期间工资涨三次,第一次工资普涨300元/月,社区书记工资标准提高到1962元/月,其他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提高到1590元/月;第二次社区书记工资普涨到2590元、社区副书记2290元、社区工作者2090元;第三次从新调整工资按照社区正职、社区副职、社区工作人员类别,每月分别提高800元、600元、400元。现月工资标准为社区书记3390元、社区副书记2890元、社区工作者2490元。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工作者每月再增加100元。
今年,《银州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已下发,其中提到明确岗位等级,完善薪酬体系,实现社区工作者工资的自然增长。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建立银州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方案,方案中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岗位等级序列和之相适应的薪酬体系,如果按照3岗16级的标准测算,每年区政府要增加约60多万元的支出。
对于社区工作者只缴纳养老、医疗两项保险问题,之前社区工作者均享受养老(60%报销)和医疗保险待遇。 因岗位性质不同,所以目前社区工作者“两险”需在个人全额缴纳后,方可由各街道按核计的实报金额向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予以报销。从今年开始执行新的参保政策,可以通过街道中心和本街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岗位级别,实现社区工作者工资的自然增长。
二、出台政策激励机制
一是出台资金激励机制。《银州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中提到社区建立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社区考评机制。街道结合实际制定考评细则,年度社区绩效考核结果为发放考核绩效奖的依据,按照“好、较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按照每人每年平均奖励1000元、700元、400元核发;“基本合格”等级的社区,不予奖励。社区书记绩效奖为社区奖金总数的四分之一、副书记绩效奖要与其他社区工作者拉开等次,普通社区工作者绩效奖按照社区评价等级,在街道领导下由社区书记按照工作业绩发放(借出人员不参与考核)。 二是优化选人用人机制。今年,我区有3名社区书记符合报考事业编条件,任期满八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学历大专以上,相信这3名社区书记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考取事业编制。
三、加强社区减负增效
我们结合实际,梳理明确不应由社区开具证明的事项清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治理创新,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社区网格化进一步夯实、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我区现有网格1774个,网格员1500余名,全区形成了 “区—街道(乡)—社区(村)—社区片区(村民小组)—基层网格”五级网络组织体系,打破条块分割,推进网格化覆盖。
银州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