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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州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银州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银州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结合银州区学前教育几年来的发展情况和现状制定《银州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一、第二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及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2014年实施《银州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所,新建一定规模民办幼儿园9所,改扩建民办幼儿园23所。幼儿园总数达到13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所,在园幼儿总数7262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
目前全区还存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公办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滞后、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倾向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另外,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亟待加强。
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情况
(一)总体思路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巩固我区一期二期成果,紧紧围绕“注重科学规划、坚持公益普惠、强化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坚持新建与改建、公办与民办并重,重点加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全区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保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0%左右。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2、年度任务
2017年,制定和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化区域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增加财政投入200万,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8所幼儿园(其中公办2所),新增学位400个,普惠率达到75%。加强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园长教师参加自考、函授、成人高考等学历学习,园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达75%,提高幼儿园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率达90% 。
2018年,增加财政投入220万,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8所幼儿园(其中公办2所),新增学位400个,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增至18所,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增加到60%。组织幼儿园园长、教师参加学前教育专业学习,园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达85%,提高幼儿园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率达100% 。
2019年,增加财政投入250万,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改扩建8所幼儿园(其中公办2所),新增学位400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增至20所,普惠率达到85%。组织幼儿园园长、教师参加学前教育专业学习,园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达98%。
2020年,增加财政投入300万,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改扩建8所幼儿园(其中公办2所),新增学位700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增至22所,普惠率达到90%。组织幼儿园园长、教师参加学前教育专业学习,园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达100%。
(三)政策措施
1、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到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完善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建设龙山乡中心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2、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
3、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各园实际,逐步指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
4、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加强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现幼儿园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鼓励支持园长教师参加自考、函授、成人高考等学历学习,园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达100%,提高幼儿园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率达100%。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教研活动,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强化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各项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5、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完善我区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落实区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园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质量。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到2020年,我区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银州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有序推进。
3、推进幼教队伍建设。按“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建立保教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合格的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4、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区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营造氛围扩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6、注重考评动态管理。教育督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前教育工作检查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评定等级挂钩,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提升银州区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
附件:1、省级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规划表
2、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7-2020年)
3、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政策措施汇总表(2017-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