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银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银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铁政办明电〔2018〕2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区、乡两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要层层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二)银州区管辖范围内散埋乱葬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民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总结上报工作。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和文件要求,向党委、政府和本部门主要领导汇报,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开展摸底排查(2018年7月25日前完成)

  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员力量,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排查,排查要覆盖全区内所有的殡葬服务单位、殡葬市场主体,督促其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要摸清底数,查准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落实到人,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三)认真进行整顿治理(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

  根据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项进行整改。对能够立即进行整改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销号清零;对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可实行挂牌督战、媒体公开曝光、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解决时限;对需要规章政策规范的问题,要着手研究制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督查评估,及时总结报告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民政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等各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推动解决;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及业务范围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于2018年8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殡葬服务机构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殡葬事业规划编制落实,加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在设施的布局、选址和规模等方面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论证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符合当地实际,适应社会对基本殡葬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负责整治殡葬服务单位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违反价格管理和乱收费问题。切实加强殡葬价格管理,加大殡葬服务价格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民族和宗教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对开展殡葬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明确不得擅自建设殡葬设施,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承包经营、利润分成。对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严肃进行核查处理。

  司法部门负责专项行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事项认定、政策法规完善、人民调解等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墓地用地管理长效机制。要殡葬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强规划统筹,保障用地需求。要强化墓地的公益属性,加大公益性墓地供应比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对于经营性墓地,要探索政府限价加土地竞价的供应方式,防止墓地价格不合理上涨,防止出现“天价墓”。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用地方式,探索林地和墓地复合利用。要支持合法合规项目便捷用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生态葬、节地葬等新型绿色殡葬模式。要立足资源禀赋条件,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制定标准,实行单位面积墓穴数量和单个墓地用地标准“双控”,防止出现豪华墓、超标墓,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环保部门负责整治殡葬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

  城建部门负责整治殡葬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林业部门负责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用林和占用林地散埋乱葬问题。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整治殡葬中介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违规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全面排查掌握医疗卫生机构有关殡仪服务的开展情况,对违规开展殡仪服务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市场监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依法严厉整顿殡葬服务市场,优化市场环境。重点整治强制死者家属购买骨灰盒、祭奠用品,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祭奠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要配合民政部门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规划部门负责整治殡葬项目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辽河管理部门负责辽河行洪区内散埋乱葬,违法建造坟墓行为。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殡葬用品市场乱摆乱放问题。

  龙山乡负责管辖区内散埋乱葬,和违法乱葬行为。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殡葬服务管理,散埋乱葬等问题,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属地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

  乡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反面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乡街及各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如遇重大疑难问题,可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具体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4159005   74186005

  附件:银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银州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允贺  副区长

  副组长:马  跃  区政府办主任

  胡  爽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罗  超  环保分局局长

  刘柏周  区民宗局副局长

  王雅娟  区民政局副局长

  金  平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利群  国土分局副局长

  吕学阳  区城建局副局长

  朱玉同  区林业局副局长

  刁家斌  区卫计局副局长

  谢朋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栾  洋  规划分局副局长

  于延龙  龙山乡政府副乡长

  孙  俊  区辽河局副局长

  刘东旭  区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

  王  欢  区发改局项目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州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胡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黎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