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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州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银州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银州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65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铁政办〔2019〕9号)和省、市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和风险意识,严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按照高标准、严监管、抓重点、重执法的总体要求,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查找并解决在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2019年全年及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内容
在对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冶金、化工、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和涉氨制冷、气瓶充装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事故高发的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等进行整治。
(二)整治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2、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是否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时演练;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有效落实;是否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已经办理使用登记,并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规范设置安全标识;在用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停用、报废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现场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预案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10日前)
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阶段
1、部门督促、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6月10日—6月30日)。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清单》(附件1)制定相应的自查方案,全面进行自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对查出问题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附件2),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到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无法保证安全时,应立即依法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和监管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公开隐患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并承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隐患台账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3)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区监管部门。
2、专项检查、联合督察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31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无死角、全覆盖,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长效机制。
3、执法整治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31日)。对拒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使用单位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行为,要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按照规定查封停用一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设备,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
(三)督察检查、“回头看”阶段
1、隐患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自查自改是否全覆盖,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依法严肃查处,工作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督查复查阶段(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区政府将组织区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乡街及各行业、各部门落实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检验专项整治效果,抽取部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到位、弄虚作假、表面整治等问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月11月1日—12月31日)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分析研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巩固深化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提升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银州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姚百福任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汉生任副组长,龙山乡、各街道、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州公安协调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乡街及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协作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部门,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层层压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本行业抓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专业监管责任,发挥主力军作用,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
(三)强化措施落实。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摒弃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对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排查到位、治理到位、培训到位,切实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依法履职尽责,创新整治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绩效考核,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对设备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教训,曝光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特种设备事故防治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7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附件4)等信息。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
联系人:董晓舟、张强
电 话:79891998
邮 箱:zhangqiang8357@163.com
一、发布本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65号)要求,根据银州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安排部署全区更好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的领导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治理不彻底及屡查屡犯的问题,着力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两节、两会、暑期、汛期、国庆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
重点整治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冶金、化工、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和涉氨制冷、气瓶充装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燃气车辆使用的车用气瓶;起重机械、叉车等事故高发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