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
发文机关: 银州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5-08 11:37:09
标  题: 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银政发〔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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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银政发〔20232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

  202358

  (此公开发布)

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

  为落实《铁岭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企业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办发〔2023〕1号)、《铁岭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政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十四五”任务目标,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城区经济,持续做大工业经济总量,通过推动企业新旧动能转化,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银州经济全面振兴新突破。

  二、总体目标

  202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40亿元,增速实现10%以上;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7.5亿元,增速实现8%以上;规上企业达到30户,每年完成“小升规”3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户,每年增加2户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上企业达到50户,每年晋升限上企业5户。

  三、奖励政策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对当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新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小升规),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只限一次)。

  2.对当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新晋小巨人企业(规升巨),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只限一次)。

  3.对当年主营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只限一次)。

  4.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工业产值增长20%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年税收增长20%以上,形成区级财政税收留成部分全额进行事后奖补。

  5.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6.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老字号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7.对当年新晋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只限一次)。

  (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8.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9.对新获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0.对新获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11.对当年获省备案的瞪羚企业和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参加复审并备案的瞪羚企业和参加复审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省备案的雏鹰企业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省正式编号(经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0.1万元奖励。

  (四)鼓励企业质效提升

  12.对新获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13.对新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14.对参加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布展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有实际应用场景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15.对新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批省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16.对新获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批国家级单项冠军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鼓励企业研发投入

  17.企业R&D经费年增量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的企业按增量的1%—5%给予奖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鼓励外贸企业发展

  18.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年度累计进出口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商企业。下一年度按照上年累计进出口额的0.1%人民币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19.鼓励外资投入,对当年新增外资投入的企业,按人民币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3%人民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召集成员单位会议,依据奖励措施确定获奖企业。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政策兑现,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详实数据作为奖励依据。

  (二)广泛宣传,务求实效

  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参与率,发挥“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载体作用,选派干部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将政策宣传到联系企业,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落实,及时兑现

  区工信局要做好协调,及时汇总各部门上报奖项,区财政局要做好审核,落实好奖励资金,保障奖励资金及时兑现企业。

解读 unscramble

01出台背景

按照《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办发〔2023〕1号)、《铁岭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铁政办发〔2023〕2号)

02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40亿元,增速实现10%以上;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7.5亿元,增速实现8%以上;规上企业达到30户,每年完成“小升规”3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户,每年增加2户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上企业达到50户,每年晋升限上企业5户。

03政策落实

铁岭市银州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导政策兑现,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详实数据作为奖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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