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区金湾尚城小区22号楼2单元602室“1.18”亡人火灾原因及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2025年1月18日15时35分,铁岭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铁岭市银州区金湾尚城小区22号楼2单元602室发生火灾,火灾于当日16时10分被扑灭,现场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30平方米,当事人家属申报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600元整。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等有关规定,银州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管理局、银州公安协调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 “1.18”银州区柴河街道北市路金湾尚城22-2-602室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全面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筑基本情况:金湾尚城22号楼建成于2011年7月31日,建筑面积4175.22平方米,框架结构,共6层,每层2户,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起火建筑为老式住宅楼,无消防设施。火灾当日天气温度-5℃—-7℃,西南风4级,晴。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月18日15时许有小区业主看见金湾尚城22号楼2单元602室冒烟,随即拨打了物业电话,保安接到电话才知道,大概15时15分左右,物业房管员拿着灭火器用手台喊保安一起去22号楼,到单元门楼下,发现火情,随机拨打“119”报警,大概15时20分左右,保安到了起火单元楼道内六楼,看见楼道内都是烟,当时602室门处于敞开状态。15时26分,北市路消防站接警出动。15时44分到达现场处置。
(二)应急灭火救援情况
2025年1月18日15时26分,北市路消防站街道指挥中心派警.报警称,位于铁岭市银州区金湾尚城 22栋2单元602室发生火灾,北市路出动 4 车14人赶赴火灾现场,15时4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救援人员立即展开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工作,在该单元602室搜救出1名被困人员。15时57分火势被控制,无明火,但烟气、水蒸气较大,16时00分,现场火势被完全扑灭。120 到场经医护人员确认被困人员已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16时25分,现场收整器材完毕,16时42分所有车辆归队。
三、人员伤亡及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
具体情况如下:死亡人员高某忠,男,57岁,身份证号:21120219********14。
(二)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火灾造成2单元602室东南卧室物品烧毁,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当事人申报的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3600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现场监控视频等资料,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死亡人员为非正常死亡,综合认定: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15时35分许;起火部位为铁岭市银州区金湾尚城小区22号楼2单元602室内;起火点为该室卧室内床铺处;起火原因为用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
(二)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1.不良的生活习惯。经询问亲属、报警人等,得知死者生活起居不规律,经常饮酒抽烟,且酒后常处于寻衅滋事,自我不可控的状态,喜欢点火,报假警,经常去物业把灭火器打开到处乱喷。
2.卧室内堆放可燃物。死者卧室床上堆有大量可燃物,床一侧紧贴装满衣物的木质衣柜,且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发现床头有脉冲打火机残骸,在具备此种条件下,这些物品构成火灾的起火物和引火源要素。
(三)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死亡原因系在火灾现场环境下因吸入较多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死亡。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银州区北市路金湾尚城小区22号楼2单元602室“1·18”亡人火灾是一起一般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虽及时进行疏散逃生,但由于烟气环境下能见度低、酗酒,逃生能力弱等因素,未能及时逃出火灾现场。
(二)独居老人自理、自律能力差,无人照看,非正常生活用火等情况,易引发火灾亡人。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当事人处理建议:(由于当事人为独居,火灾未造成其他住户经济损失,且在火灾中死亡,无法追究责任)。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该小区所属的铁岭市银州区金湾尚城小区物业对起火住户负有消防安全宣传和管理责任。建议区政府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对其负责人批评教育,督促物业负责人加强消防宣传引导和火灾防范提示。
七、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强化属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发挥好消防安全包保机制作用,落实常态化网格巡查宣传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邻近建筑物存放可燃物品和私拉乱设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要做到早检查、早督促、早处理,防止小隐患酿成大火灾。要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消防安全进行经常性自查自改,不断强化物业从业人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同时,引导居民重视居家消防安全,学习灭火和逃生技能。
(二)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乡(街)要从本次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海报,定期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各类火源、电源的正确管理和安全使用。
(三)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各乡(街)、村(社区)要发动有物业的小区利用值班室或是消控室建设微型消防站,组织消防专兼职工作人员、保安人员组建微型消防站队伍,无物业的小区,要发动志愿者、党员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能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宣教,能第一时间组织初期火灾处置和居民疏散。
(四)加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由各乡(街)、村(社区)牵头,举一反三,发动物业、业委会、网格员及志愿者等以敲门入户、重点人群培训、宣讲等形式,督促居民及时对老旧、老化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更换,做到安全用电;对燃气管道、灶具进行排查,确保完好,并提醒动火不离人,做到用气用火安全。通过持之以恒的常态化排查和引导,持续规范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