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Yinzho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度银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银州区司法局 时间:2023-02-22

  2022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扎实措施,克难求进,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全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银州区26家单位依托铁岭四级一体化平台和政务服务网,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一网通办”,网上申报率达到100%。调整行政职权44项,编制便民可办事项121项,其中政务事项57项,辽事通查询事项64项。政务服务驿站办件量达973件。

  2、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初,区政府发布了《银州区2022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检查对象、内容、依据、时间及检查方式全部进行了网上公开,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走进银州区零工市场开展法律援助法现场宣传,深入各村、社区进行“民转刑”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走进银州区第十七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深入社区及商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开展“典”亮生活与法相伴民法典宣传主题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普法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等,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知法守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网格化建设,推行多网合一、一网多能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织密社区网格,银州区划分了1772个网格,从群众中选聘网格员,推进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转发执行《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领导干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

  2、深化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今年提供法律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共计797人次,开展普法宣传2次、法律讲座1次。推动广大律师通过法律咨询、调解、宣传、建言献策等形式全面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基层法治化建设的各个层面,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

  3、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制定国家机关普法清单,明确部门普法责任。印发了《2022年银州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2年度银州区区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经第10次政府常务会和第57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下发执行。

  4、健全机制,规范矫正执法程序。健全完善银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区法院、检察院的交付衔接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规范了三家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和特殊人群人员管理名册,每月定期交换并核对数据,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全面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汇报、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行政奖惩等行为,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建议撤销缓刑(假释)、收监等操作程序和法律文书。

  (三)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这五个法定程序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我区目前没有因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1、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银州区成立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规范、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案卷开展全面评查,并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倒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导整改到位,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确认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相关规定,银州区开展了2022年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经审核确认,我区目前共有23个行政机关具有职权执法主体资格,1个机构具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4个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组织具有委托执法资格。经公告的职权执法单位和授权执法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法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的执法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开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采用报检形式对区各执法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结的案卷开展评查工作。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案卷数632卷,其中:优秀案卷数208卷占比33%,合格案卷数424卷占比67 %,不合格案卷数0卷占比0%;互查互评案卷数65卷,其中:优秀案卷数15卷占比23%,合格案卷数50卷占比77%,不合格卷数0卷占比0%。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根据铁岭市《关于推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去年,银州区组建了龙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委托下放执法职权,依法扩展乡镇的执法权力,实现执法监管重心下移。今年下半年,银州区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辖七个街道均成立综合执法队,目前三定方案已经下发,下一步将结合各街道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明确承接执法事项,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资源向基层延伸下沉,确保乡镇行政执法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铁岭市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银州区较大以上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和《银州区较大以上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建立与区武装部的军地联合机制,构建了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应急联动的处置与救援机制,基本上形成了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半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为辅、乡街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共49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针对防汛工作由应急局、市场局、卫健局、各乡街、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组成共141人的应急抢险队;针对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由龙山乡、辽职院、龙首山风景处分别组建半专业扑火队。

  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大力度做好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储备防火防汛常用设备、破拆工具、防化服、照明工具、帐篷、担架、GPS定位等应急救援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遇到灾情时,能够迅速调度使用。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和演练。为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有序合理的做出研判,科学的做出应对措施,先后制定和修订区级应急预案19项,督促各行业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部门应急预案26项,实行统一备案管理。为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防洪逃生、汛期水上救援、电梯故障、火灾逃生、森林火灾扑救、石油管道泄漏等方面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实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大力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区印发了《铁岭市银州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质化运作。增加政法专编3名,编制达5名,上半年向组织部申请考录3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现有1名被列入2023年度招考计划,拟调入2名能胜任行政复议工作岗位的人员。调整后将更好的承办以龙山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事务。印发了《银州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通过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程序,不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立案受理15件,其中撤销行政行为2件,维持行政行为10件,终止3件。法定期限结案率达到100%。区政府行政应诉一审案件12起,民事应诉2起,二审案件4件。各部门行政应诉10起,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60%。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交流制度,每月召开例会,对本月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在会上交流,促进排查调处责任的落实。目前,我区现有人民调解调委会82家,人民调解员215人,今年调解案件857件,调解成功857件,调解成功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1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93件,预防矛盾纠纷406件。

  3、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在全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了7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由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德高望重人士担任评理说事员,同时积极与专业律师对接,为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到社区开展业务指导培训,为“居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4、特殊人员管控情况。严格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按规定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移动定位监管措施。2022年,银州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8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9人,依法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委托办理社会调查评估 43件;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对象 83人,其中缓刑 8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累计依法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分4人次,累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处分 5人次,提请撤销缓刑建议2次,提请收监执行建议2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监管部门通报备案法定不准出境社区矫正对象83人。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1、严格依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初,在全面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2021年度银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及时汇报、对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建立和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要求,区各主要执法部门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022年,开展汇报工作2次,汇报单位23家,其中10家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做汇报,其余13家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汇报覆盖率达到100%。通过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督促各执法部门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依法履职尽责。

  3、完善公开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公开各类规划、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执法信息及26个重点领域等方面信息。以省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化公开内容为模版,逐项开展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5.15”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受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咨询类电话、留言等300余条。

  (八)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1、执法资格证件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国务院“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求,省司法厅部署建设了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目前,我区已完成2批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首批录入行政执法人员165人,执法证件已经制作完成并下发,第二批46人已完成录入,待省司法厅审核制证。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包括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执法证件申领、权责清单审核、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都将通过平台完成。

  2、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银州区以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进行优化升级,加快打造社区矫正“覆盖全业务、贯穿全流程”的信息化监管平台,现已经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人员信息录入率已达100%。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立即建立电子档案,及时录入日常管理信息,并按规定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措施,符合定位条件的人员入矫严格落实移动定位,同时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审批管理、签到制度。

  (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情况。

  1、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银州区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到全区各级中心组学习中。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全区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通过线下组织开展银州区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全区8个行政部门共5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通过理论知识学习和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二是通过线上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我区30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录入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由省司法厅统一制作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

  1、强化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区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区委、区政府自觉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中央、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银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

  (十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部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惩戒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和法制审核职能还需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机构力量偏弱,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需进一步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深化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学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乡两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区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体系,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是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统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3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

  四是全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防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的违规行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五是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监督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