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银州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0-08
 标  题: 【办事指南】《银州区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5

【办事指南】《银州区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来源:银州区民政局 时间:2021-10-15

  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是指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爆炸、矿难、溺水、触电、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短期内无法就业或无法返乡以及遭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急难情形,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或无法支配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是指因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给予社会保险理赔、专项社会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扶后,支出金额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救助标准: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应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挂钩,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受困人数、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维持急难对象在遭遇临时困境期间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确定,具体公式为“救助金额=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月)×受困人数×困难持续时间×困难情形调整系数”。困难持续时间应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申请材料:1、个人申请;2、家庭财产,收入状况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医疗费用票据4、遭受人身意外伤害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火灾、交通意外事故发生后,主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及事故当事人提供的赔偿证据材料;6、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核对;3、调查审核;4、审核确认;5、资金(物资)发放。

  办理时间:确认时间一般应不超过10个工作日,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核查所需时间除外。

  办理地点:申请人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或急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递交申请。

  联系方式:银州区民政局:74186016

  工人街:72880023    柴河街:72808002

  铁西街:74155299    铜钟街:74155265

  红旗街:72808050    岭东街:72808030

  辽海街:74155324    龙山乡:7287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