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Yinzho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决策公开】2021年银州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总结

来源:区政府部门 时间:2021-10-27

2021年银州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安排,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高度警醒,采取一切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有效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银州区市场局下发了《铁岭市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铁银市监发〔202114号)文件,现将第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认真落实食品监管领域疫情防控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人物同防”要求,持续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疫情防控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管控,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相关管理规定定期督促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到银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2.严格做好各类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铁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加强第三方冷库和企业自建冷库的库存货品安全监管,目前银州区9个第三方冷库已全覆盖信息备案管理

  3.不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全链条追溯管理全区9个第三方冷库和36个自建冷库全部落实《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录入工作,充分利用省局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可查询、产品可追溯、冷库可监控

  4.切实加强进口非冷链食品监控监督管理。加强进口非冷链食品的全流程管控,督促进口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抽查进口非冷链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禁止贮存、加工和销售证明不全、货证不符和无证明的进口非冷链食品

  二、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和示范创建活动

  1.继续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银州区辖区内共有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197户督促食品销售单位公开食品安全承诺,对食品销售单位索证索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五毛”食品等食品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落实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中,予以粘贴公示。同时还大力宣传了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的落实了校园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安全保障,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2对校园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加工设备、留样柜、冷库、冷藏设施等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及对库房内上学期自备的食品原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对查验原材料进货来源渠道、索证索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加工制作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落实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中,予以粘贴公示。并要求各校园及托幼机构食堂针对上述环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同时开展对校园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开展“食品安全快检车进校园”活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购进原材料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52个批次,包括蔬菜、食用油、大米、肉类、饮用水等五个品种,检测项目包括农药残留、注水肉、水pH值等,检测结果显示均在正常值范围。今年开展示范建设,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食堂创建示范食堂已经经过初审,上报到省市场局,等待省局复核。

  3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行动,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监管体系。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0〕52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过程监管,确保婴幼儿“口粮”质量安全,结合我实际,在全区内组织8个基层所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首先我对所有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16户经营户进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通过检查,这16户经营户均能很好的落实主体责任及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的特别规定。并且在质量方面均能很好的进行把关。并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并且建立了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对这些户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进货查验、专区摆放销售等要求落到实处,对进口产品要重点核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及中文标签信息。加大对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且由辖区所的监管人员对这7户建立了微信监管群,保证了与监管户的无缝对接。

  4大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出台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全面落实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工作重点全面清理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生熟未分开、干湿未分离等,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辖区农村市场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出动执法人员 383人次,检查了467户次,出动执法车辆196台次。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及时掌握挖掘违法案件线索,到目前全共收到各种食品类投诉3件,已全部办结。

  (5)持续加大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和欺诈误导消费保健食品行为 

  2.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动态监督管理,强化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扩大各类示范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省局要求,银州区2021年申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1户,正在验收中。

  3.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动态监督管理,强化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扩大各类示范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省局要求,银州区2021年申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1户,正在验收中。

  三、大力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市局要求已完善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生产企业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自查目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责任意识。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频率,杜绝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

  2.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健全食品经营单位自查报告机制,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相关管理措施。重点督促大型商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员作用,推动落实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2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了主体责任清单后,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进货台账示范文本,督促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3银州区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7家,在产企业16家,停产企业11家,提交在产企业自查报告16家,完成100%。食品安全员考试覆盖率100%,完成率100%。

  3.督促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进货台账示范文本银州区市场局已经将进货台账示范文本制作成二维码下发给个食品经营业户,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1.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食安辽宁码”应用等各项工作,等待省市局统一布置后在开展,目前开展的有继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工作。“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目前已经上报区政府,已经通过审批,财政款到位后马上实施,2021年底前对240户重点餐饮单位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2.深化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合作。积极配合市局与第三方平台在数据共享、食品质量管控、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违法行为惩治等方面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继续推广网络餐饮“食安封签”。

  3.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目前已经上报区政府,已经通过审批,财政款到位后马上实施,2021年底前对240户重点餐饮单位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

  4.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公示。认真制定了《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大中型商超、集中交易市场及第三方冷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银州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推动质量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市场监管所,整治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散装食品等重点品种,并结合辖区内风险等级的评定结果及其他风险因素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别从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等方面确定本辖区食品生产的重点监管对象。对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建立落实索证索票及台账记载、监管档案为重点内容,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监管频率,杜绝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产品检验制度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对检验相关工作进行排查整改,做到专人负责、制度落实、资料完善。认真完成食品生产日常监督双随机检查。

  五、严格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按照市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要求,严格做好风险防控,对餐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结合日常监管,随机检查等形式,强化对餐饮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餐饮食品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目前已经组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多次培训,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2.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围绕大中型商超、集中交易市场及第三方冷库经营者,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二是重点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是否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过期食品等。三是对近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及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的,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对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四证齐全”、是否分区销售及设立进口冷链销售公示牌明示销售、第三方冷库进口冷链食品是否专库存放、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是否录入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

  3.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督促银行、保险公司不断提升理赔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消费者利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现在,银州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共计19户。积极推进银州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力争达到全覆盖。

  4.强化风险预警交流。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协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风险预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研判,强化数据共享。银州区政府制定了《铁岭市银州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文件,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按照市局食品安全必备知识的课程和题库,强化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积极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六、改进和提升食品抽检监测工作

  1.稳定食品安全抽检数量。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3.2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批次/千人。银州区2021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536个批次。按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抽检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米面油、肉蛋奶、果蔬茶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工作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

  2.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抽检工作。食品抽检管理工作:目前对重大活动、校园守护行动,进行了快速检测工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已经全部完成。

  3.不断提升抽检结果的应用水平。强化抽检结果分析使用,定期公布监督抽检信息,编制抽检监测分析报告,为精准监管和执法办案提供参考依据。

  4.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已对2021年中标的两个承检机构进行考核,规范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

  七、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

  1.依法查办各类违法行为。银州区市场执法队根据铁银扫黑办发〔2020〕13号关于铁岭市银州区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共收到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6份,其中4份已回复,2份正在办理中。

  ①辽铁银检四部行公建〔2021〕14号,银州区放心油条店内售卖的油条检测出铝残留量严重超标案,已办结,由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②辽铁银检四部行公建〔2021〕19号,银州区晓港包子铺店内售卖的油条检测出铝残留量严重超标案,已办结,由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③辽铁银检四部行公建〔2021〕28号,铁岭市贸易城连伟生肉摊床(银州区贸易城综合市场32号)经营的猪前槽肉(猪肉)中检测出恩诺沙星含量超标案,已办结,由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④辽铁银检四部行公建〔2021〕30号,铁岭市贸易城张辉生肉摊床(银州区贸易城综合市场159号)经营的后腿(牛肉)中检测出含有克伦特罗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⑤辽铁银检四部行公建〔2021〕32号,铁岭市银州区明新顺韩餐馆提供的冷面碗和带耳铜碗检测出不得使用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案,案件正在处理中。

  ⑥辽铁银检四部行公建〔2021〕34号,银州区艳阳早餐店内售卖的油条检测出铝残留量严重超标案,案件正在处理中。

  银州区市场局紧密围绕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积极安排部署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封存执法工作;对银州区亨某仁冷冻食品经营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案,依法处罚81500元;对崔某玉证无照经营预包装食品案件,依法处罚80000元。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1年,铁岭市贸易城张辉生肉摊床(银州区贸易城综合市场159号)经营的后腿(牛肉)中检测出含有克伦特罗案,已移送公安机关。我局办理食品安全一般程序案件6件,简易程序案件28件。我局按照《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3.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充分利用12315平台,实现投诉举报信息集中统一流转,提高处理效能。

  八、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为进一步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简化许可事项、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一个门”、数据共享“一张网”,铁岭市银州区市场局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进行整合,优化身体流程,将涉及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小作坊、小餐饮四个许可全部进入“一网通办”,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启用“告知承诺制”即通过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及材料,申请人通过签订告知承诺书就可以先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后,对承诺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发证前省去现场核查环节,传统审批模式下,办理应当现场核查的不同类型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耗时数天至十数天不等,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后,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科实现当即办结,极大地简化市场准入手续,提高行政效率。有效提高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2.积极推进落实标准和规范。认真落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团餐服务安全管理、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接口标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规范,积极配合市局推进辽宁酸菜等标准的制定。

  3.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散装食品等重点品种,并结合辖区内风险等级的评定结果及其他风险因素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别从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等方面确定本辖区食品生产的重点监管对象。

  九、积极落实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强化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银州区食安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铁岭市银州区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文件,每年10月25日前,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向区食安办报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不断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2.强化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认真完善对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增加日常督查考核内容,压实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

  3.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铁岭市暨银州区于6月16日组织开展了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在哥伦布广场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窦丽华、区政府副区长高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谢朋杰、市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结合主题日活动,区食安委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宣传周期间,各乡街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张,宣传册2000余册,张贴画、标语100余张,宣传板20余块,全区悬挂宣传条幅30余幅,电子宣传屏幕60余块。

  银州区市场局继续深入开展小餐饮、食品摊贩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监管加强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监管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监管督促重点食品相关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银州区市场局将日常监管和抓好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总结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监管工作突破口,主动出击,使整个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良好的局面。

                                                                                             铁岭市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